汽车三包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执行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家电三包从草案到实施用时不到2年,为何汽车三包出台这么难?原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王前虎表示,除了众所周知的汽车厂家的原因外,各地政府和多个职能部门利益交织博弈、有关部门“不作为”,是汽车三包拖延至今的最主要原因。
“你懂汽车吗”
1993年,原国家质检总局调研员殷兆龙在1985年版的《产品质量法》基础上,牵头起草了1995年版产品三包法规。汽车产品同时纳入三包范畴并征求了汽车企业意见,但得到的是一片反对之声。
2001年,殷兆龙负责起草了汽车三包草案。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作为中消协的代表,王前虎参与了此次讨论会,但当他步入会场时,迎接他的是汽车厂家代表的刁难:“你消协的,懂汽车吗?懂技术吗?”
“主要的争议是汽车三包的尺度,比如说主要部件经过多少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该包换包退。但汽车厂家一致的观点是,产品质量我负责到底,但我只能给你修。”王前虎说。
贾新光表示,在参加汽车三包讨论会时,汽车厂家代表曾要求以合同法作为起草依据,但他认为《合同法》不能保障消费者平等权益,应以《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
“拿着某一两个国家的做法当国际惯例”是汽车厂家反对汽车三包的另一个理由,但实际上,美国、日本的法规均支持消费者在汽车出现故障时要求退货,且不需要用户举证。
2004年,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王前虎在江苏常熟市主持了一场讨论会,对汽车三包草案第七稿进行修订,形成了第八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同年,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包括一汽、上汽、北汽等在内的国内主要车企向国务院递交了一封联名信,以中国汽车工业起步晚、技术发展不成熟、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等为由,提出“先出台召回规定,三包政策缓行”的要求。2004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始实施。
谁的利益
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2005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但各方在核心问题上仍未取得一致,汽车三包此后陷入沉寂,直到2011年。
谈及汽车三包拖延12年才出台时,王前虎说:“其实(汽车三包)讨论没有那么多年,放鸽子的时间长。”他同时指出,汽车产品牵扯利益面广,是相关职能部门抵制或消极应对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