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船税款可免或减半 11只股直接受益
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国务院通过《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新能源车船可免征或减半
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条例还规定,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相应税款。通过后的车船税法拟定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证券报)
四部门总结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督检情况
2011年11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相关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督导检查阶段总结会。四部委督导检查联络员、各督导检查工作组组长以及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5个督导检查工作组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并对第二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目前,已完成10个试点城市督导检查,将于12月中旬前完成第二阶段其余15个试点城市督导检查。(财政部网站)
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船税 完税车辆被盗可要求退税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记者注意到,条例并未对混合动力汽车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将免征范围做了进一步的扩大和明确。条例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条例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今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证券时报网)
11月汽车产销环比增长
今年产销突破去年水平没有悬念
中汽协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汽车产销环比增长,但同比下降。而1-11月,汽车产销增速与前10月相比继续趋缓。
具体来看,11月,汽车产销分别为169.50万辆和165.60万辆,环比增长7.95%和8.60%,同比下降3.41%和2.42%。而今年前11月,汽车累计产销1672.83万辆和1681.56万辆,同比增长2.00%和2.56%。
重点企业销量排名前十位排名同日出台,分别为:上汽、东风、一汽、长安、北汽、广汽、奇瑞、华晨、长城和吉利,其中长安、长城和吉利增速尤为明显。11月,上述十家企业共销售145.01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8%。
“在2011年还有最后一个月的情况下,全年汽车产销距上年1826万辆和1806万辆分别还有154万辆和125万辆的差距,就目前汽车产销的增长情况看,全年达到上年水平,并有一定的增长没有悬念。”中汽协表示。
此外,在国内市场低迷情况下,出口市场成为拉动今年汽车产销增长的主要力量。据中汽协统计的汽车整车企业出口数据,11月汽车企业出口环比有所回升,同比增长超过50%。1-11月汽车出口比上年同期增加27.49万辆,对同期国产汽车增长贡献度达65.43%,比前10个月增长11个百分点。(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