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临沂物流网火热加盟中
当前位置:物流 >> 保险 >> 正文
不可抗因素致货物受损物流公司不担赔偿责任

临沂网 2012年08月13日10:50 2558次

  王先生问:我的一批货物交物流公司托运,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遇到暴雨,使价值6万多元的物品受损,我可以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姚国文律师答: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承运人证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托运人只能要求返还运费。

 

(责任编辑:丽丽)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