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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保险知识介绍

临沂网 2012年01月09日13:57 1212次

  保险公司承保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责任是以飞机作为主体来加以规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也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

 

  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的丽任个,对被呆险货物在运输中由 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中分损失也负赔偿之责。

 

  但是,在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情况下,除外责任与前节所述的海洋运输货 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地 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中继续有效,直至该项货物抵运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交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呆险人用作分配、 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存处所为止。如保险货物款到达是述仓库或储存 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卸离飞机后30天为止。与上述陆运货 物保险一样,被保险货物在投保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后,还可经 协商加保稚空运输货物战争险等附加险。

 

两种基本险别

 

  1.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对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击、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2.航空运输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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