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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陆路货运险注意事项

临沂网 2011年10月09日10:56 1291次

在对国内水路、陆路货运险进行赔偿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计算赔款时,应针对足额和不足额保险情况分别理算:①对于足额保险,即被保险人是按起运地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或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或按目的地市价(目的地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即目的地销售价)投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均以保险金额为限。②对于不足额保险,保险人在赔偿货物损失金额和支付施救费用时,要按保险金额与起运地货物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2.保险人对货损和施救费用的赔偿应分别计算,但均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3.残值折归被保险人,并从赔偿中扣除。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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