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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前三季度召回269.4万辆车 增99%

2013年11月01日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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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陈熙同发布了2013年第三季度汽车产品召回情况、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等信息。


    2013年1月至9月,我国共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活动97次,涉及车辆269.4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3次(同比增加79.6)和134万辆(同比增加99.0)。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114.6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2.5。


    在全部召回活动中,国产合资品牌汽车召回24次,涉及车辆194.2万辆,占召回总数的72.1;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召回23次,涉及车辆34.9万辆,占召回总数的13.0;进口品牌汽车召回50次,涉及车辆40.3万辆,占召回总数的14.9。


    按召回涉及汽车总成统计,因制动/车轮问题召回数量最多,召回24次共计68.7万辆,约占今年汽车产品召回总数量的25;因发动机缺陷召回16次,共62.0万辆,约占召回总数量的23,排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转向/悬架问题,召回14次共计59.2万辆,约占22;其它原因依次为动力传动系统缺陷(14次,42.0万辆,16)、电子电器缺陷(22次,23.9万辆,9)、车身部分缺陷(7次,13.5万辆,5)。


    同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力度。2013年前三季度,质检总局共收到汽车产品缺陷投诉13313例,比2012年同期(7790例)增加5523例,增长70.9。对所有缺陷投诉信息,组织有关单位逐一进行技术分析,针对投诉信息中风险程度较高、涉及安全的问题,及时开展缺陷调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条例》的相关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消费者关于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


    另外,质检总局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您的车辆出现故障,建议您及时与车辆的售后服务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尽快检修消除故障。如果发现该故障可能涉及车辆安全问题,欢迎您同时向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网址:www.qiche365.org.cn、www.dpac.gov.cn,电话010-65537365、010-5979961),以便我们对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故障现象及时开展缺陷调查。如果获知您的车辆需要召回,请尽快按照生产者的通知,配合生产者对车辆及时进行召回处置,以防止缺陷汽车产品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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