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2年03月21日14:50
-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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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黑社会头目昨一审被判死刑
——一个“黑老大”,30把“保护伞”
新华报业网讯 备受公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32名主犯20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等十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保护伞”销毁证据
青岛中院院长邹川宁说,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堪称青岛涉黑第一案,备受社会关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提前介入,并于去年12月20日至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邹川宁说,聂磊案涉案人员多达140余人,判决书长达几百页。审理难点在于,聂磊团伙在岛城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作案数量巨大。聂磊还聘请了很多“大腕”律师为其辩护,法官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项罪名进行仔细确认,难度很大。同时,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将很大一部分证据销毁,导致无从查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2月21日在山东省两会上披露,聂磊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2010年9月,青岛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百余名成员被抓获归案。
青岛中院审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聂磊以狱友、邻居、亲戚等关系,先后纠集被告人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1998年后,被告人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聂氏江湖独霸一方
据介绍,聂磊从10多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1986年7月,他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就这样,才25岁,聂磊就已经三陷囹圄。这段经历成了他后来行走江湖的基础。一群坐牢时结识的“狱友”,为日后“聂氏江湖”的形成冲锋陷阵,成为整个组织的骨干。
出狱后,聂磊做起更大的“江湖生意”。他纠集安俊宇、卢建强等人开设“震泰游戏厅”“红星娱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多个游戏场所,名为游戏厅,实为赌场。另外,聂磊还成立了青岛明珠房地产开发公司、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期间,聂磊团伙合力通过这些经营场所聚敛财富,对外统一宣称“聂磊公司”。
从2000年开始,“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他们开办赌场,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成立暴力犯罪团伙,为组织活动提供暴力保护,称霸一方。
在1999年两月间,聂磊团伙就导致了两起命案。1999年7月,被害人王某等人到聂磊团伙开设的红星游乐城散发其他游戏室广告。保安发现后,王某被带到游乐城办公室,并被多名保安长时间殴打。王某离开游戏厅第3天,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9年8月,震泰游戏厅员工胡某某骗取游戏厅钱款逃匿,聂磊授意他人将其带回游戏厅并实施长期殴打,胡某某离开游戏厅几日后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出事之前,聂磊的名号几乎成了青岛娱乐场所的“通行证”,办事时只要提“我是聂磊的人”,对方都要忌惮三分。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青岛街头不务正业的年轻人常以身为“聂磊小弟”为荣。
2010年3月27日,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斗殴事件成为聂磊团伙的转折点。当日,聂磊指使多人持械窜至山东省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同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布B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通缉聂磊。
经查明,10多年来,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黑老大掌管警察升迁
10多年间,聂磊虽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命案相关,但在公安局的卷宗里却全无案底。这缘于聂磊的“巨大能量”。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与聂磊关系非同一般。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一起。这名特警支队副大队长每次必携带110对讲机——于是,聂磊团伙的成员在案发现场便可听到警员调度信息和出警时间,便于及时抽身。
更为荒谬的是,在青岛警界,聂磊甚至有着“地下组织部长”的“头衔”,公检法系统内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据了解,青岛某警员曾经由科级晋升到处级的价码是30万元,这笔钱全部由聂磊“买单”。该警员得以顺利晋升,因其辖区内有众多夜总会、酒吧,不到一年,聂磊的这笔“投入”即全部收回。
去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聂磊落网后,青岛警界随即爆发大地震。
9月29日,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全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经警方证实,他们正是聂磊团伙长期的“保护伞”。而聂磊鞍前马后的警察不在少数,他们中有刑警、特警、看守所民警,甚至有曾经的“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
昨天,聂磊案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他分别被判处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此案的其余分案将于3月底前分别在青岛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等五个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充当聂磊“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另案审查处理。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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