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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出台
  • 临沂网
  • 2012年01月31日08:27
  • 琅琊网
  • 6861次

  于日前印发的《临沂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规定,按照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后实施医疗救助的原则,对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办法》规定,适当提高救助比例;对农村儿童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在新农合住院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人员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其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再给予50%的医疗救助,个人年救助总额累计不超过8800元。门诊救助个人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00元。

 

  记者 刘遥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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