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4000个价格监测点 现抢购囤积将预警
- 临沂网
- 2012年01月05日09:26
- 齐鲁晚报
- 2179次
山东省物价局4日通告,山东省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山东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山东省将安排500万专项资金,在全省建立4000个价格监测点。届时,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出现抢购、囤积重要商品时,山东省将发布价格监测报告,并对干扰价格监测者予以处罚。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山东省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支持物价部门在全省大型超市、大型企业、农户、专业养殖户、集贸市场等建立4000多个价格监测点,并对360多种商品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健全县级以上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全面提升山东省价格监测能力和水平。
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要求,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出现或者可能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及异常变动的;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需要对相关商品和服务适度监管的;出现抢购、囤积重要商品现象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崔滨)(完)
(责任编辑:宁宁)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4-24
2012-03-31
2012-03-30
2012-03-30
- 热点推荐
- [物流]
- 中国快递的转型升级与物流园区的生态构建
- [婚嫁]
- 威廉王子与梅根闺蜜担任哈里王子婚礼伴郎伴娘
- [美食]
- 低碳水化合物和低脂饮食减肥效果相当
- [亲子]
- 如何给6个月以后的宝宝逐渐添加辅食?
- [汽车]
- AMG未来仅提供四驱车型 GT四门版将配插混系统
- 更多>>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