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
- 2015年12月09日09:14
- 临沂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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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开始实施新一轮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这一新政策红包,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帮助全市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全市共认定困难企业63家,核准稳岗补贴819.7万元。
据悉,为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要求,我市将稳岗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起执行到2020年底。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5年内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另据悉,5类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于每年4月份和10月份集中申办。其他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受理初审、网络公示和资金拨付。其中企业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5月底前向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报告、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等相关材料;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补什么——补贴项目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补多少——补贴标准
对实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的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对特别困难的其他企业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补给谁——补贴范围
企业类型主要包括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和其他企业,对同一企业在实施产业政策调整期间,符合多项类型的只可以选择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同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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