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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到2018年底消除绝对贫困
  • 临沂网
  • 2015年11月27日09:43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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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市1145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全市7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近日,临沂出台《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开始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意见》指出,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市1145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实现“五通十有”(“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信息;“十有”即有旱涝保收田、有致富项目、有办公房、有卫生服务、有卫生保洁制度、有学前教育、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有健身场所、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就业保障措施)。

      实施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减贫20万人以上,7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50%以上,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2020年同全市人民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意见》提出了六项扶持政策: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蔬菜、食用菌、果品等特色种植业和牛、羊等草食畜牧养殖业。争取为每个家庭培养一个能够为本家庭提供收入来源的劳动力。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专项资金增幅高于上年度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优先调整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加强对贫困户、残疾人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加快建立市级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记者 崔洪英

 

 

附:

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

(2015年11月12日)(临委〔2015〕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将扶贫开发作为必须打好的“六场硬仗”之一进行了总体部署。现就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到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视察扶贫工作,对做好新时期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3年11月,习总书记在我市视察时指出,要紧紧拉住老区人民的手,绝不能让老区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扶贫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抓班子、带路子、教法子、投引子、树样子”五位一体综合施策,探索出了适合我市特点的扶贫开发工作新举措,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和经济基础等方面原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仍有部分群众生活贫困。2015年10月,按照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要求,依据省定扶贫标准(2013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3322元)进行精准识别确认后,全市仍有省定贫困村1145个、贫困人口41万户70万人,其中无劳动能力42万人,贫困发生率达7.6%。从属性看,我市贫困人口大都属于相对贫困,主要是收入和生活水平较低。从致贫原因看,因病、因残致贫的占65.3%,因缺资金、缺技术致贫的占15.1%,因缺劳动力致贫的占11.2%,因灾、因生存条件致贫的占3.4%,其他原因占5%。从年龄结构看,60岁以上老人占53.6%,16岁以下的占5.3%;贫困户1-2人户占总户数的84.8%。从人口分布看,全市所有行政村都有贫困人口,但贫困人员的76%集中在边远山区、库区。从区域分布看,平原地区占24.3%,山丘区占75.7%。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市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着力突破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这场硬仗的目标是: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市1145个贫困村全部“摘帽”, 实现“五通十有”(“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信息;“十有”即有旱涝保收田、有致富项目、有办公房、有卫生服务、有卫生保洁制度、有学前教育、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有健身场所、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就业保障措施);70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50%以上,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主要任务是:按照前三年(2016-2018年)集中攻坚、后两年(2019-2020年)巩固提高的要求,以省定1145个贫困村为扶贫攻坚主战场,以费县崔家沟、北王庄异地扶贫搬迁、蒙阴县云蒙湖库区、沂南县贫困村相对集中的山丘区扶贫攻坚(即“一点两区”)为突破口,兼顾5988个村中 “插花型”贫困人口集中攻坚。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异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制定帮扶措施,健全帮扶制度,实施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减贫20万人以上,确保2018年全市7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同全市人民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战略原则是:科学编制市、县(区)、乡(镇)、村四级 “扶贫地图”,对全市1145个贫困村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以及产业分布等进行分类标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规划,以发展支柱产业、增强公共基础设施为支撑,实施整村推进和精准到户双轮驱动扶贫攻坚战略,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驻村帮扶、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在此基础上,实行挂图作战、靶向治疗,做到贫困人口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档、市有数据库,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确保帮扶一户、脱贫一户、销号一户。

二、落实新举措

      打好扶贫攻坚战,要以“一点两区”为突破口,创建示范、打造标杆,全域推进,创造性地落实好中央和省扶贫政策,全面推行“四助六扶持”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精准帮助贫困村户脱贫。

      “四助”即:一是干群结亲助脱贫。深入开展全市机关干部“结亲连心”活动,明确每位机关干部在原有联系户的基础上,重点联系5-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全市41万贫困户每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机关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二是驻村工作队帮扶助脱贫。以“第一书记”为主体,从市县两级选派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党员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组),深入贫困村开展定点帮扶。要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好贫困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落实发展项目,确保行业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落实到村,力争每个村都能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项目,使脱贫解困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助脱贫。综合考虑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致富带动能力、自身信用等因素,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筛选确定一批帮扶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企业+基地+贫困户”、“农民合作组织+贫困户”的形式,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销售、就业等方面的优势,着力解决零散贫困户自身解决不了的发展难题,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市场抗风险能力。四是致富能人引领助脱贫。发挥致富能人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提供致富信息、创办专业合作社、建立产业协作联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

       “六扶持”即:一从提供脱贫项目上扶持。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可持续、贫困人口能够直接受益的蔬菜、食用菌、果品等特色种植业和牛、羊等草食畜牧养殖业;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资源综合效益,促进脱贫增收;积极发展粮油、畜禽、蔬菜、果品等精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健全乡村商品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实现贫困村商业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引导贫困户通过“互联网+特色农业”拓宽脱贫途径;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集中培育农家乐、采摘园、家庭农场等旅游实体,带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增收。二从提升致富能力上扶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为其提供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针对接受民政低保救助的特殊贫困户,争取为每个家庭培养一个能够为本家庭提供收入来源的劳动力,实现培训转移一人、脱贫致富一家,切实帮助贫困户“拔穷根”、“摘穷帽”。三从解决发展资金上扶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专项资金增幅高于上年度地方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全面推广沂南县扶贫小额信贷模式;2016年市级安排5000万元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1000万元的贴息资金;各县区(开发区)2015年年底前都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100万元的贴息资金,有条件的县区可逐年增加至1000万元,撬动更多的金融资金参与扶贫开发。要为贫困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利率不超过贷款基础利率,解决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调动其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实现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四方共赢”。四从改善民生条件上扶持。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一盘棋”和贫困村户优先扶持的原则,优先调整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合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发改部门要在制订专项规划、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区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水利部门要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加强贫困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农业、农机、畜牧、烟草等部门要加大涉水资金的整合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住建部门要重点做好贫困村的危房改造,配合县(区)、乡(镇)政府抓好山丘区贫困村整体搬迁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快普及天然气管网建设,确保2018年贫困村实现天然气“村村通”、“户户通”。电力部门要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工程,彻底解决贫困村供电“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落实贫困户优惠政策,确保2018年底前贫困户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率达到100%。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凡符合省、市、县交通规划,具备开工条件的贫困乡镇和村,优先将其纳入建设计划,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对具备通行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开通镇村公交。教育部门要重点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贫困村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阶段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2018年全市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3%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经信部门要加快推动互联网建设,提高贫困户宽带普及率,确保2018年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卫计部门要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确保2018年实现贫困村卫生标准化服务全覆盖,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市委农工办要加快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要求,整治村庄环境,引导和帮助贫困户改厕、改环境、改陋习,确保2018年所有贫困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环境优美、历史文化丰富的特色村,在建设整洁乡村的基础上,保护和强化乡村风情风貌,建设风情乡村,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创造条件。宣传、文广新、体育部门要加大贫困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集党员教育、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服务保障水平,到2016年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开展农村全民健身、“文化下乡”等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确保2018年实现贫困村公共文体服务全普及。国资委和工商联要研究制定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主动引导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承担起社会扶贫责任。五从健全医疗救助上扶持。要加强对贫困户、残疾人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帮助解决贫困户及其家庭成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加快建立市级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精准救助。六从完善保障政策上扶持。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落实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实现按额度补偿制度的平稳运行,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对贫困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效解决因病、因残致贫等问题。

三、 完善新机制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作为实现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网格化、全覆盖、分线作战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一点两区”相关县要强化领导力量,高点定位、集中攻坚,打造样板。市级负责做好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落实等工作;县区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主体,要做好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落地、资金使用、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要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充实市县乡三级扶贫干部队伍力量。县区(开发区、蒙管委)一级没有专门扶贫机构的,由农业局(农工办)承担扶贫职责,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农业局局长(农工办主任)兼任扶贫办主任,明确具体科室和专门人员;乡镇一级要明确乡镇财经服务中心为乡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明确具体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打好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二)规范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机制。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瞄准度,确保用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项目户申报、实施方案村制定、乡镇汇总审查、县扶贫部门审批、市扶贫部门审核备案的项目申报管理机制。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程序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健全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和群众监督员制度,完善资金用途、项目质量、效益发挥等检查评估办法,依托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狠抓落实,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贯彻“六个精准”的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对重大决策部署逐一分解立项、建立台账,做到跟踪督办、办结销号。要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大督查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县区的考核,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干部驻村帮扶率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等,逐步将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改为定量指标,增加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权重。对相关行业部门的考核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重点考核各行业部门的扶贫投入、“五通十有”任务完成情况和扶贫效益等。要将考核结果与扶贫资金分配相衔接,按照工作成效安排扶贫资金,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或约谈。通过真督实考,着力打造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的“落实链条”。同时加大舆论宣传和典型引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扶贫攻坚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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