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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航道采砂最高罚款30万

临沂网 2015年03月06日10:22 互联网 165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航道法》,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可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该法对我市有哪些影响?
  广东省东江航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航道法》的正式实施,航道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将得到彻底改善。目前,惠州辖区主要涉及东江内河和大亚湾沿海航道。对破坏航道的行为,《航道法》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比如,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设置航标等设施,对违反规定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以前对东江航道内的采砂行为,航道管理部门只有监管权,没有处罚权。”广东省东江航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航道法》实施后,如有单位或个人在东江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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