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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司机骗走50万元货物

临沂网 2012年11月26日14:19 1050次

  两家公司在物流配载中心内找了司机承运货物却遭骗,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不翼而飞。而经核实,骗子提供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车牌号统统系伪造。日前,宝山检察院已对这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2010年6月14日,某物流公司的总经理老马匆匆赶到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报案,称公司价值32万元的螺纹钢如今去向不明,他心中焦急万分。 2010年6月10日,老马在某配载中心内委托一名仇姓个体运输户运输69.9吨螺纹钢,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由仇某某的豫牌挂车承运货物,两日后将货物运抵江苏省徐州市。


  然而两天以后,徐州方面来电话称没有收到货,此时老马再联系那名姓仇的司机,却怎么也打不通手机。老马同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当初曾经核看这名司机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并留存了复印件,货物不知去向后,他曾拿了运货司机的驾驶证上的照片给发货员辨认,发货员能肯定照片上的人与来提货的司机绝不是同一个人。


  老马报案后2个月,公安机关又接到一家公司在配载中心找司机被骗的报案,该公司称51.81吨船板被承运人骗走,而报案人描述的被骗经过几乎与老马的叙述如出一辙。


  公安机关通过对这两起案件侦查,将嫌疑目标锁定在江苏牌照大型挂车车主张某的身上。2011年9月14日,在公安人员及家属的劝说下,张某向宝山分局投案自首,并交待称其弟弟也参与了骗局。2012年2月1日,张某的弟弟也主动投案,两人到案后均供述了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套牌的挂车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运输协议,之后将货物骗走的犯罪经过。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出于节约成本考虑,一些公司选择到物流配载中心寻找个体运输户来承运货物,这样虽然能降低运输费用,却也有一定的风险。托运公司在委托私人运输时应详细查验承运人身份资料,而在发货时应将承运人提供的驾驶证照片与提货人本人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发货。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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