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以为通过物流公司托运方式可以成功掩盖售卖假发票的行径,没想到一笔生意还没做成,就被逮了个正着。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出售假发票未遂的案件。被告人陈某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刑。
2012年3月,陈某在临沂某汽配城从一个浙江人手中以每本10元的价格购买了400余本定额发票,每本50张,每张面额100元。5月7日,陈某与一买家“成交”了一笔业务,并通过某物流公司托运该批假发票300本到日照市东港区。没想到货到日照后,买家却失去了踪影。货物被退回临沂途中,被警方发觉。日前,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