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黄先生近日向我们反映,2月下旬,他通过某家具网在上海的体验店里预定了6件家具,并支付了一半的费用,同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支付运费,于是黄先生选择到仓库自提货物,可是当黄先生要提货时,店家却要求黄先生支付家具从广东运至上海的运费600元,黄先生认为不能接受。
记者从黄先生与店家签定的订货单上看到,上面确实有客户到仓库自提,物流费客户自付的提示。可是黄先生说,所谓的物流费,他的理解就是从上海体验店到他家的运费,否则,他不会选择货物自提的。记者跟随消保委工作人员来到这家体验店,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公司采取的是商品网上统一报价、异地营销的模式,自提的概念就是从广东的一个仓库发到客户所在的一个物流点,而且公司网页上也注明广东发货、买家承担运费,物流费用按体积计算的提示,因此,他们收取黄先生600元运费合情合理。那么,广东到上海仓库的物流费用究竟该不该由黄先生来支付呢,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分析认为,消费者和厂商之间,有一个家具交付地点的明确约定,而这个地点就是上海的仓库。为此,经过闵行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最后,黄先生和店家都作出让步,黄先生支付了250元,算作上海仓库到他家里的物流费用,而体验店支付了350元,则承担了从广东运到上海仓库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