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第七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烟台市物流协会共有3家会员单位入围,其中包括龙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烟台集大物流有限公司和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营业税重复纳税一直严重困扰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为了解决相关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 年发布了《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国家发改委今年1 月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七批税收试点物流企业的通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烟台市物流协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申报,并逐级向上进行了推荐,最后由中物联推荐至国家发改委,最终经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全国共评选341家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其中烟台市共有3家物流企业入选。
据了解,截至目前,烟台市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达10家。
(责任编辑: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