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网讯:2011年7月27日早上,一辆青岛籍集装箱货车在滨河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金九路沂河桥北时,由于车身超高,且司机未及时刹车,集装箱猛的撞上设置在桥北的限高杆上,将此处限高杆撞得四分五裂,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轿车恰巧经过此处,司机见状来了个急刹车,并在危急时刻从驾驶室内爬出只受了小伤,但是车子被撞飞的限高杆踏踏实实地砸到,且砸得面目全非。


城市管理局滨河大队执法人员和公安局罗庄交警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并处理事故。根据公安交警的规定,滨河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且限高杆前方100米处和限高杆上都有限高4米的禁行标志,此车车身高4.2米,严禁此类货车通行,交警将两辆车进行了暂扣。城市管理局也将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当事人赔偿限高杆产权单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