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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进口流程

临沂网 2012年10月11日15:38 1167次

一首都机场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理货 


  货物到达后,货站将根据航空运单上的数据,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将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将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收集完毕。 


通知 


  货站将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领取提单报关(收货人可委托报关行进行清关) 


查验 


  A: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 


  B:需要做商检的货物需向商检局申报,查验合格后商检局将出具证明文件,由报关行或者货主/货代交入海关,再进行进口报关海关程序。 


  C: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 


取货 


  收货人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结算 


  收货人将根据收费标准交付报关费用。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通关时间,货站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物三天内免费保管,超过此期限将产生地面处理费用(03元/kg/天)。 


  二、转关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天津有货运基地,有部分货物运单上标明目的地是天津的,实际是在北京转关操作。 


  三、通关


  机场海关接受进口申报的时间和出口申报时间相同,通关时间一般为两个工作日,但部分企业有《应急本》的除外,可在节假日进行进口申报,如果货物没有问题,通关时间也相应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北京进口的空运货物,都要接受查验,相应的费用实报实销,进口报关费也要根据不同的货物收取不同的费用,一般为300元/票。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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