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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输起运港承运货物验收的手续

临沂网 2012年10月06日15:17 1397次

  起运港在运货物时必须按照核准的进货日期按运单验收货物,把好验收关:(1)货名、件数、包装、发货符号必须与运单相符。按件承运的货物要当场点收清楚。对化名、件数不符,标志拴挂、粘贴不牢,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或旧包装原标志未涂掉,应由托运人订正、整理、更换后再验收。(2)要详细检查货物包装状况,充分考虑运输和中转换装要求,对包装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应由发货人整修合格后再验收。(3)对发货人交运的货物内容和质量,必要时可以抽查,发现匿报货名或夹带危险名、违禁品的,应拒收;发现重量不符,应由发货人订正,并按规定核收费用。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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