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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货物运输服务常识

临沂网 2012年08月06日11:22 817次

  1.贵重物品的类型包括:黄金、白金、铑、钯等稀贵金属及其制品,各类宝石、玉器、钻石、珍珠及其制品;贵重文物及其制品;现钞、有价证券、旅行支票、股票;毛重每公斤价值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货物。


  2.贵重物品托运人要提前向收运人员领取运单号,并向吨位控制室提前订好全程舱位。


  3.贵重物品必须用坚固、严密的包装箱包装,原包装上不得有其它粘贴物,包装箱上应当有铅封或火漆封志,封志应当完好,封志上应有托运人的特别标识。


  4.贵重物品的外包装上严禁使用贴签,每件货物上应使用两个挂牌,栓挂在货物的两侧。


  5.贵重物品需用精确的秤称重,实际毛重以0.1公斤为单位。


  6.每份货运单货物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USD100.000美元,中国金币公司经民航总局批准限额USD200.00,但只能由中国民航所属航空企业承运。


  7.货物收到后,立即与国际仓库保管室联系,安排货物入贵重物品仓库,并作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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