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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货物重量的确定

临沂网 2011年10月09日10:29 1064次

  运输货物的重量以公斤为单位。整车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零担货物的重量由承运人确定,但下列情况亦可由托运人确定: 

 

  1. 标准重量的货物; 

 

  2. 包装上涂有标记重量的货物; 

 

  3. 附有全批过秤清单的货物; 

 

  4. 一件重量超过发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 

 

  5. 经承运人同意由专用线或专用铁路组织零担运输的货物。

 

  货物的重量,包括货物包装的重量。 

 

  托运人确定的货物重量,铁路部门有权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超过衡器最大公差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应支付过秤费,并按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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