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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取消暂住证制度 流动人口可享有市民待遇
临沂网 2012-06-21 点击量:460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是我省最新界定的“流动人口”,记者昨天获悉,《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今年10月1日实施。流动人口可视具体情况申领1年期或者3年期的居住证,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记者 杨芳     外来者到达新居住地 3日内申领居住证     根据办法规定,我省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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