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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交通费、餐补、通讯补贴等不计入个税
临沂网 2012-04-12 新京报 点击量:3306次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与网友交流时表示,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免征收个税。     现金发补贴应征个税     昨日,卢云来到国税总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与网友交流。有网友提问,出差的交通餐费补贴、每月通讯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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